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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创新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体系(含基金信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01 06:53:11 人浏览

导读:

目前,在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基本国策,政府的政策支持不仅要关注绿色税收体系建设,而且要全面创新金融支持体系。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液,必须为发展循环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最终目的,是要为循环经济相关的市场主体建立一个良性的

  目前,在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基本国策,政府的政策支持不仅要关注绿色税收体系建设,而且要全面创新金融支持体系。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液,必须为发展循环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最终目的,是要为循环经济相关的市场主体建立一个良性的、面向市场的投融资环境和金融支持体系。具体来看,金融政策应有以下的创新重点。

  推进循环经济创业板市场的建立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环保企业利用股票市场进行融资的发展速度较快,目前在中国上海深圳两个股票交易市场中已经有几十家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上市企业,从而形成了股票市场的绿色环保板块,有利于整个环保产业和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筹措。但是,从现代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来看,创立专门的融资市场,为环保类企业或特定资源类企业创造可持续性的直接资金来源,对于建立资本市场基础上的现代企业发展机制来说非常必要。

  推进专门的循环经济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不仅能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向,提高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而且能推进循环经济主体的市场化与规模化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增长方式优化,同时以高科技和绿色概念为特点的环保企业定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在我国,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改造传统产业的浪潮方兴未艾,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涉足该领域,这为创业板市场的繁荣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引进了微观竞争机制。

  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的支持

  第一,利用现有政策性银行,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的优势,来强化对循环经济的资金支持,帮助相关市场体制的形成。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以往参与支持了基建和环保设施建设,以及一些大江大河的污染治理。将来要从对单个项目的支持,转变为通过各地环保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平台,形成有重点、有层次的总体融资支持。开行应该注重几方面的业务重点:一是支持与循环经济中的环境、资源等问题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二是利用政策性金融活动来影响循环经济在农村部门的发展,促使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三是利用低成本的政策性资金来支持环保类中小企业融资。四是对环保类高科技产业给予支持。

  第二,建立专门的循环经济发展银行,弥补政府投融资的不足。我们认为,目前的循环经济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职责,也就是在城市建设与公共环境方面要考虑更多的循环经济目标,这就比纯粹的地方经济粗放式发展增加了额外的成本,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大量的资金来实现该目标。在目前地方政府没有发债权,缺乏可持续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可考虑以特定制度安排下的政策性银行信用,来替代通过发行市政债券进行融资的政府信用。事实上,在很多国家的高速增长初期,都成立了专门的区域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完成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部分金融职能。如日本曾经成立专门的北海道开发银行,来促进北海道地区的经济发展,其中很大一部分业务涉及到环保问题。

  中国目前可以考虑组建区域发展银行,以财政资金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为支持,来实现两大目标,一是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与区域经济结构平衡,二是为城市的循环经济发展问题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当然,也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循环经济促进银行,来有针对性地协调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总之,由专门的循环经济促进银行来促进循环经济在各地方的发展,既能够通过特定金融产品解决循环经济企业的初期融资问题,也能够促进地方政府把循环经济目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之中。

  全面推进与循环经济相关的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的核心是开发出各种有利于资金融通的产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券化产品。在证券化最发达的美国,令人眼花的产品层出不穷,各种能够产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都被改造成了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如果某一经济领域未来可能产生稳定而巨大的收益,目前又缺乏有效的融资体制支持,就有可能创新出可操作的金融产品。我们认为,循环经济体系非常适合这一金融创新环境,而这样的创新主要是在地方政府层面上展开的,由此也为中央政府的宏观协调创造条件。根据国际经验,这样的金融产品应该是非常多的,但BOT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这两类产品创新更加值得我们关注。

  例如,围绕金融创新的发展思路,1997年左右在国外出现了“环境金融”的政策和理论体系。它把循环经济、金融创新放在一个有机的系统里,探讨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创新。它主要研究如何有效评估环境风险,从而开发出成功的环境金融产品,并形成合适的产品结构,获得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的资金。国外目前常见的环境金融产品包括:绿色抵押等银行类环境金融产品、生态基金等基金类环境金融产品、巨灾债券(巨灾风险证券化)、天气衍生品和排放减少信用等金融衍生品(王卉彤,2006年)。

  创立专门的循环经济投资基金

  第一,建立中央级综合性循环经济基金。目前,建立中央级循环经济投资基金可以由政府财政出面设立,积极引入其他长期性的社会资金,主要包括邮政储蓄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长期性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具体筹集方式可以因地制宜地谈判和协商,比如可以考虑赋予该循环经济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以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的权力,向各类主体进行融资,这样既实现了对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也为各级长期性资金主体提供了更多投资途径。

  第二,建立中央级专项循环经济基金。这主要是指中央政府及各部门所成立的,专门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特定领域的基金。例如,专门用于污染控制、绿化和风沙治理、特定能源的约束或鼓励使用等。该类资金的来源主要可以考虑财政拨款、国债项目安排,也可以考虑面向社会,发行循环经济彩票等。另外,近期财政部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就为该类基金的试点奠定了基础,为了更广泛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借鉴该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运行模式,成立针对具体循环经济促进领域的基金。

  第三,建立民间循环经济基金。例如,环保投资基金就是在国内外已经引起广泛关注的民间循环经济基金,它是指对环保产业有投资意愿的特定投资者通过精通环保产业、善于投资及资本运营的投资专家管理,将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为环保企业提供直接的权益性资本支持,并通过各种投资组合分散风险,追求长期收益的投资基金。目前我国的环保投资基金还刚起步,从投资方向来看主要集中于从事环保产业、具有科学技术开发优势的中小民营企业。从使用上来看,主要都用在进行污染源的治理项目上,缺乏对环保装备技术开发以及无污染技术项目的投资。对此,需要政府加以引导,通过特定的优惠或约束政策,既促进民间循环经济基金的发展和壮大,又使其业务领域更符合政府的总体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编辑)

  改革发展循环经济的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体系

  此问题的核心是关注与循环经济相关的中小企业融资。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环保企业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这与环保企业本身的性质是一致的;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同时又是我国工业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污染负荷占工业污染的50%左右,且有增加的趋势。为了改革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首先是继续依靠现有商业银行体系对与循环经济相关企业给予支持和约束。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向中小企业提供的主要资金仍然是贷款,贷款可以通过地方政府的中小企业发展机构来委托贷款,也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直接贷款。关键是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各地方的循环经济发展特点,制定不同的贷款政策。另外,也可以考虑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发展银行,该银行可以依托现有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对与循环经济相关的中小企业获取外部资金提供其他支持。

  充分利用“准市政债券”

  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没有发债权力,而在城市发展的巨大压力下,地方政府采取了各种变通方式来获得隐性负债,这部分债务往往具有“准市政债券”的特征。对于与地方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密切相关的项目来说,在市场债券没有走上历史舞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借鉴现有经验,通过运用这类“准市政债券”为循环经济企业和项目发展筹集资金。目前的“准市政债券”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根据建设项目发行的“准市政债券”——公司债券型。这类“准市政债券”是指那些由和地方政府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发行、所募资金用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等用途的债券。二是以信托为工具的“准市政债券”——资金信托型。这其实就是地方政府采取变通的办法,由信托公司帮地方市政项目融资。

  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充分利用国外资金

  目前,环保产业从债券市场融资主要限于政府发行的国债。政府将发行的一部分国债的投入到环保产业,所以这种融资实际上是间接利用债券市场。2005年,长期滞后的企业债券市场开始加速发展,应当充分抓住中国经济迅速发展与金融改革速度加快的历史机遇,一方面大力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整体发展,另一方面在此过程中对与循环经济相关企业的债券融资予以政策支持和鼓励。

  在国际融资方面,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国际信贷市场的作用,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政府间贷款及国际银行组织的专项贷款;另一方面可以进入国际证券市场,利用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筹措大量资金,为环保提供金融支持;在国际直接融资方面,要按照国家产业导向目录的要求,开放市场,创造平等竞争的条件,积极争取外商投资企业进入中国投资设厂,提供先进的环保产品和技术,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编辑)

  作为环境大国,中国目前的循环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潜在市场。2004年中国的环保产业收入总额超过2500亿元,2005年约3000亿元,5年后将达到5000亿元左右。目前的这种发展速度对意图进军环保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说,是极好的机会。现在已有一些世界著名环保集团如法国威利雅水务、英国泰晤士水务等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设立代表处。我国各级政府和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一时机,为把国外资金引入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而创造条件。

  结合“走出去”的金融支持

  在全面加入全球经济体系的战略中,我国至今仍然主要侧重于“引进来”,“走出去”虽然已经作为一个战略目标提出,但迄今为止尚未有较大的进展。我们认为,以“走出去”作为中国企业和宏观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密不可分的内在逻辑。一方面,原有国际分工合作的格局不利于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由于初级制造业向中国的集中,中国逐渐成为全球的低级加工厂,高强度、高污染、低技术的产业逐渐转移到中国,在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中国循环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效果。

  另一方面,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的发展,要更加有效地安排自然资源、能源的供求与均衡发展,这就要求立足于全球视角来看待资源开发与利用。中国目前的重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带来了投资需求的急速膨胀,并造成资源的全面紧张,无论是石油、天然气,还是铁矿石、有色金属,都存在巨大缺口,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从中国产业的升级和经济持续发展以及包括能源在内的资源安全等方面来看,在继续坚持“引进来”战略的同时,我们需要有强大的“走出去”战略与之配合,在全球视野范围解决面临的环境与资源压力。只有如此,我国才能建立真正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对外经济关系才能顺利持续下去,国民经济才会健康成长。因此,需要在政府的直接支持之外,全面建立“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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