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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投资类信托产品及其基金化发展的优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01 05:48:02 人浏览

导读:

一、我国基础设施产业需求巨大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投资环境、生存环境状况大大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

一、我国基础设施产业需求巨大

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投资环境、生存环境状况大大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基础设施的发展仍然满足不了国内GDP高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带来的巨大需求。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基本建设投资额“九五”期间和“十五”期间分别为701.43亿美元和811.75亿美元,增长15.73%,“十一五”期间预计将投入876.38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长7.96%;而用在已有基础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方面的费用投入“九五”期间和“十五”期间分别为271.26亿美元和349.66亿美元,增长28.90%,“十一五”期间预计投入443.87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长26.94%。

我国投资融资体制改革以来,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由单一的国家财政拨款发展到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国外贷款、证券融资、信托融资、BOT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局面。

二、信托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必要性

(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要求信托融资发挥更大的作用

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未来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资金投入,及对其对投资模式的丰富要求,作为金融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信托公司需要充分发挥其投融资功能和独特的财产管理制度,以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信托投资,能够使投资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分享基础设施投资产生的收益,实现财富增值,促进公平分配和社会和谐。

(二)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需要

基础设施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投资额巨大,且需要专业的管理。专业化管理的信托资金介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将有利于克服政府部门管理的弊端,避免寻租腐败,提高基础设施管理的效率,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能更灵活地根据市场需求为公众提供服务。基础设施投资信托的发展,将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的改革进程,进一步促进国内基础设施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信托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计划作为信托公司重要的业务品种,自“一法两规”颁布实施以来,成为各信托公司率先开展的业务,在个别时期还是业务量排名第一的品种,是信托公司重新登记以来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通过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信托业务,信托公司扩大了社会影响,重新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开拓其他信托业务奠定了基础。今后,基础设施投资信托业务仍将是信托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业务之一,并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环境的不断向好而获得更快的发展。

(四)在基础设施方面尝试金融创新的需要

信托是可以跨行业经营的金融机构,信托可以通过与银行、保险、证券的合作,以及信托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不断衍生出新的业务模式,如银行信托合作理财、资产证券化等,这有利于发挥各金融机构的优势,这些创新模式均可运用于基础设施投资信托业务模式上,从而更好地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全方位、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服务。

三、基金化的信托产品在投资基础设施领域的优势

几年来,信托公司在现有法规框架下以信托贷款、信托投资、BT、BOT等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业务运作模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进一步创新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专业管理,控制风险。随着社会财富的急剧增长及财产所有权的日益多元化,各类财产将呈现出不同的运行机制和特点。大量的财产拥有者,比如相关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社会公益基金、社会保障资金、保险资金、企业闲置资产、个人财产等,需要金融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服务,实现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能够在受托人的专业管理下,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并可通过专业化的组合投资提高信托收益,来满足机构投资者和高端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二)制度优势,破产隔离。信托业务的本质就是充分利用信托制度,在实现财产破产隔离的基础上,信托公司可以利用信托机制优势使信托公司在委托人和项目方之间构筑一个有效沟通、互惠互利的桥梁,

(三)化解矛盾,一举数得。当前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存在三大矛盾:即经济建设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与银行储蓄存款余额节节攀升之间的矛盾;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现行投融资体制与市场经济运行要求之间的矛盾;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潜能与体制工具匮乏之间的矛盾。采用集合资金信托方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可以使多元化投资战略继续实施,项目资金需求通过社会融资渠道得以满足;另一方面为投资人的闲散资金拓宽了投资领域。

(四)扬长避短,形成特色。重新登记以来,基础设施投资信托一直是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品种,信托资金的投资领域无论从产品数量还是从规模看,位于前三名的均是基础设施、金融和房地产三大领域。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国信托公司共计发行了538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近600亿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的项目数为98个,资金规模为109亿元,分别占发行总数和资金总规模的18.24%和18.17%,投资于基础设施的项目数和资金规模仅次于投资金融领域的项目数和资金规模,位居前三位。[TrustLaws.Net提示:本文为投稿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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