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信托制度
导读:
(本文已由重新编辑)
信托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土用益关系,即指财产所有人基于信托将财产交给受托人占有、使用、处分,但是约定将收益交给特定的人或用于实现特定的目的的制度。1979年10月中国成立了直属中央政府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中国信托实践的开始。200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确立了信托目的合法性原则,信托财产上的权利与利益相分离原则,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信托公平原则、信托继承原则、利益冲突防范原则。 (本文已由重新编辑)
信托制度在西方被尊为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媲美,但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创办开始,中国的信托行业从来没让我们感受到想象中的美好,反而引来更多的恶名。不论是早期中国农信开始的第一拨从几百个信托投资公司整顿到现在的56家信托投资公司,国家仍然不时地为青海庆泰信托、金新信托、近期的金新信托等信托公司支付着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的制度成本。可以肯定的是,即便银监会不批准成立新的信托投资公司,硕果仅存的几十家信托投资公司还不知道何时又会被爆出黑幕来。原因很简单,定时炸弹可能就是房地产投资集合信托资金计划。 (本文已由重新编辑)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年发行的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大约103个,筹集资金132.2亿元。在全部411个信托计划中高居首位,占据四分之一(实际不止于此)。但是,对于中国房地产融资市场的需求而言,132.2亿等同于杯水车薪。在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市场上,全中国的信托投资公司仅能提供区区132亿的融资实在是杯水车薪。而且这还是整个房地产行业在遇到宏观调控、银行信贷全面紧缩之下的结果。而中国的信托业是不是应该从本质上去想一想,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力就可以解决信托的生存,信托的发展。以大家目前翘首期盼的REITs而言,我们只需将2004年的《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拿出来做几个关键点的修改,就足以让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大放异彩,并且我们银监会的领导从这种为信托而高度紧张的状态中解脱出来。 (本文已由重新编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信托是一种可贵的制度资源。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相比较,中国的信托法制,在提升金融市场基本功能和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方面,应当肩负起特殊的历史使命。(编辑
关键词:信托异化论/信托的本质/信义义务内容提要:当前我国信托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学界存在信托异化论的观点。为辨析信托异化论观点正确否,须认清信托的本
受托人无权以自己名义起诉,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起诉。法律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信托与委托代理之间的区别包括有:信托的当事人为多方,而委托的当事人为双方;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而委托则不要求委托人一定拥有财产。《民法典》规定,委托代
委托和信托代理的区别方式:1、信托的当事人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与受托人两方。2、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3、成立的条
信托与委托代理的不同之处是:1、信托的当事人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与受托人两方。2、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3、成立的
委托和信托可以通过以下方面区分:1、信托的当事人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2、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3、成立
信托和委托代理可以通过以下方面区分:1、信托的当事人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2、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