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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信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02 04:06:25 人浏览

导读:

人寿保险信托是以人寿保险金债权为信托财产而设立的信托,即被保险人作为委托人指定信托公司为保险金的受领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信托公司受领保险金,以之交付给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或由信托公司受领保险金后,暂不将保险金交付受益人,而由其为受益人利益予以管理
人寿保险信托是以人寿保险金债权为信托财产而设立的信托,即被保险人作为委托人指定信托公司为保险金的受领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信托公司受领保险金,以之交付给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或由信托公司受领保险金后,暂不将保险金交付受益人,而由其为受益人利益予以管理和运用。设立人寿保险信托的目的在于使受益人免受财务管理之累,并能获得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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