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设立信托的优点
导读:
众所周知,依法设立的信托是保障财产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其优点主要包括:
——减少或延迟税务责任;
——简化或省却委托人或受益人逝世后分配遗产时所牵涉的法律手续;
——受托人若被赋予适当程度的酌情处理权,则该信托可因应环境的变化作出调整;
——提高隐私保护的程度:信托与遗嘱不同,它是一种私人文件,由财产授与者在世时所订立的信托纯属一项私人安排;
——享有贯彻性的优良管理:机构信托人并不会受疾病、年老、逝世或其他个人因素所影响;
——加强财产免受社会经济风险的保障,避免资产被临时冻结,限制使用或甚至被充公;
——在资产被转移地域时,财产可以获从新分配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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