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导读:
现在的人有了闲钱都会选择理财,信托是理财方式的一种。而信托财产就是受委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图可以合法支配的财产。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信托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信托财产登记是怎样的办理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信托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信托财产的范围既包括有形财产,如股票、债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银行存款等:又包括无形财产,如保险单,专利权商标、信誉等,甚至包括一些或然权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遗嘱为受益人创造了一种自然权益)。
(1)资金。它是物资的货币表现,一般就指货币资金,即法人和自然人拥有的具有货币形态的资金。
(2)有价证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金额、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广义上讲,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实物证券,比如提单、仓库栈单等;二是货币证券,如支票、汇票、储蓄存单等;三是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其中,只有资本证券具有较好的流通性,通常是营业信托中常见的信托财产。
(3)动产。指可以移动的财产。如船舶、车辆、机器设备等。
(4)不动产。指不能移动的财产。如房屋、土地等。
(5)资金债权。是指由于以前的贷款或赊欠的货款尚未收回等原因,能够从他人那里收取货币的权利。金钱债权就是象征金钱债权的借据、票据、保险证书等作为信托财产委托信托机构催收、管理和运用其债权。
二、信托财产登记是怎样的办理的
1、信托财产登记是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登记机构对信托财产的转移(变更)和信托的基本内容进行的登记,即委托人把初始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时依法进行的财产转移登记以及信托基本内容的登记。
2、信托财产登记的类型:主要包括
(1)信托设立时的登记,即受托人于信托设立时因受托行为而取得信托财产所作的登记。
(2)信托终止时的登记,即信托财产因信托关系结束而由受托人名下转到受益人名下,结束财产的信托状态所作的登记。
(3)信托期间的登记,即信托期间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与其他财产进行交易,结束出让信托财产的信托状态及赋予受让财产信托性质所作的登记。
(4)受托人变更登记,即信托期间因受托人变更所作的变更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登记。
3、信托财产登记的形式:主要包括
(1)财产权转移至受托人名下。
(2)权利凭证及登记簿上注明“信托财产”的字样,以表明变更后的受托人名下的财产为信托财产。需要注意的是,为符合信托隐名的特性,权利凭证及登记簿上不应直接反映委托人及受益人的情况,仅注明“信托财产”即可。
4、信托财产登记的必备文件:主要包括
(1)申请书(受托人制作);
(2)信托文件(包括信托合同等一系列与信托有关的文件);
(3)原权利人的权利凭证;
(4)申请人(一般指受托人)身份证明;
(5)委托人身份证明;
(6)受益人身份证明(分配信托财产时需要);
(7)受让人身份证明(转让信托财产时需要)等。
5、登记机关设立信托专簿,将包括信托合同在内的相关材料复印留档,仅供司法调查用。
综上所述,信托财产的范围包括:资金;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资金债权。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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