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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斌:信托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适度监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05 22:39:20 人浏览

导读:

相对于处于萌芽状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专业投资二级市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这个大牛市中,活的倒是有滋有味。现在已经有一批这样的私募基金,悄悄穿上信托公司的外套浮出了水面。著名学者夏斌表示,信托化的私募基金也需要监管,可以采用间接的方式适度的监管。
相对于处于萌芽状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专业投资二级市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这个大牛市中,活的倒是有滋有味。现在已经有一批这样的私募基金,悄悄穿上信托公司的外套浮出了水面。著名学者夏斌表示,信托化的私募基金也需要监管,可以采用间接的方式适度的监管。

  私募基金与信托公司签订协议,委托信托公司发放信托产品来募集资金,私募基金经理则通过对募集来的资金的运作,来获取收益。既合法,又不用为寻找客户发愁,眼下,信托化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恐怕是现在绝大多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乐于采取的一种经营模式。

  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丹枫认为,因为信托化模式解决了合法性问题,解决了监管缺位的问。另外,信托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引入了托管行,所以它打消了投资人对于资金安全的一些顾虑,它是一种四方监管的模式,非常规范,而且有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很看好这种私募基金信托化模式。但是他同时强调,中国资本市场还不是很成熟,有专业素质,有公信力的经理人队伍没有完全形成,因此,适度的监管是必要的,监管层可以考虑,不直接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本身进行限制,而是利用一些软条款,激励机制,间接的监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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