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信托法 > 信托合同知识 > 行纪合同信托合同区别

行纪合同信托合同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13 07:06:08 人浏览

导读:

行纪合同信托合同区别主要包括两者法律关系不同、当事人主体不同、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用等几方面内容。签订行纪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有费用负担、委托物的保管等。

行纪合同信托合同

  一、行纪合同信托合同区别

  行纪合同信托合同区别如下:

  1.法律关系不同:行纪合同为合同关系;信托合同为财产管理关系。

  2.当事人不同:行纪合同的当事人为行纪人与委托人;信托合同的当事人则有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三方。

  3.合同成立要件不同:行纪合同中不以交付财产为成立要件,并且委托人的财产所得利益归委托人享有;信托合同则须以财产交付给受托人为成立要件,且取得该财产利益的是受益人而非财产授予人。

  4.法律责任不同:违反行纪合同,主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在英美法的信托制度中则有完全不同于合同责任的信托责任。

  二、签订行纪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费用负担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委托物的保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3.委托物的处分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4.按约定价格买卖的义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三、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

  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 合同委托人不见了怎么办
    合同委托人不见了怎么办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处理委托人的事物,如果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消失应当如何维护自己权利。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委托人不见了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

    #委托合同
    人浏览
  • 你好,要结合合同内容分析
  •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需支付什么费用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需支付什么费用

    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1.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

    #委托合同知识
    人浏览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请求报酬权、介入权、提存权、留置权。其中介入权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纪合同指的是一方(行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实施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同时收取报酬所签订的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交易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五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看合约,无合约协商办
  •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信托商行能购买委托人寄售的物品吗
    信托商行能购买委托人寄售的物品吗

    信托商行一般可以购买委托人寄售的物品,特殊情形除外。信托商行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以自己名义购销或寄售物品,并获取报酬的法人机构,属于行纪人的一种。行纪人卖出或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信托法
    人浏览
  •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行纪人在我国过去又称“牙行”、“经纪
  • 农村信用社股权转让风险如何防范
    农村信用社股权转让风险如何防范

    农村信用社股权转让的风险,按照以下方式防范:1、全面推进股权改造;优化股权结构;2、完善股份转让制度;股权转让前进行合法审核;3、建立股权流转信息平台;4、引进人才,完善人才培养制度;5、加强信息披露,增强透明度。

    #信托法
    人浏览
  • 看教科书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量刑:1、犯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则对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信托合同管辖地怎么确定呢
    信托合同管辖地怎么确定呢

    信托合同管辖地的确定方式为: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信托法
    人浏览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确定信托合同管辖地的方式是什么
    确定信托合同管辖地的方式是什么

    若信托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条款的,那么发生纠纷时,就以合同中约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信托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信托法
    人浏览
  • 你好,建议我方谨慎处理
  • 有保底收益的委托理财合同如何定性
    有保底收益的委托理财合同如何定性

    有保底收益的委托理财合同的定性:其合同性质是名为理财,实为借贷,双方应按借贷法律关系予以认定。委托理财指的是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管理、投资于基金、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并按期支付给委托人一定比例收益的资产管理活动。

    #信托法
    人浏览
  • 购买股票流程:证券公司开设账户;在银行开立活期账户,并通过银行证券转账业务将资金存入银行;将资金从银行转移到证券公司的资本账户;在规定的交易场所选择股票,只需要将它的股票代码输入即可,再输入需要买进的股数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 信托的意思
    信托的意思

    信托指的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信托机构为财产所有者提供广泛有效的服务是信托的首要职能和唯一服务宗旨,并把管理、运用、处分、经营财产的作用体现在业务中,它已成为现代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信托法
    人浏览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