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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财产的分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3 02:44:43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应该都有听过信托这个词,但是可能并不是特别了解,其实就是委托人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或处分。那么信托财产的条件是什么?信托财产的分类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应该都有听过信托这个词,但是可能并不是特别了解,其实就是委托人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或处分。那么信托财产的条件是什么?信托财产的分类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依据信托意图而管理和支配的财产;信托的构成要素之一。依信托法规则,信托财产须为特定化的和现实存在的财产;它可由不动产、股票、公债、抵押契据、保险单、银行存款等构成,但非财产性合同权利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二、信托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信托财产是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管理或处分的财产。由于各国的信托法均未对信托财产的条件作整体意义上的限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凡是具有财产价值的东西,不论其采取何种存在形式,原则上均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如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和债权,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人身权,如姓名权、名誉权、身份权等,因不具有财产价值,不能作为信托财产。在信托现象盛行的国家,比较常见的信托财产有货币、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受托人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决定其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

  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在信托法上是指一切在信托法律关系成立之前便已经为受托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与信托法律关系无任何法律上的联系,为避免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发生混淆,有必要明确信托财产的范围。

  三、信托财产的分类有哪些

  1、基础设施信托产品分类。

  2、房地产信托。

  3、股权投资。

  4、其他类别。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信托财产的条件以及信托财产的分类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信托财产应该都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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