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公益信托与基金会
导读:
核心内容: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个社会或社会公众的一个显著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设立的信托。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公益信托与财团法人基金会都是以行善、公益为目的,但是公益信托具有成立门坎低、营运灵活等特点,可算是平民化的基金会,民众若想做善事,透过公益信托可以更简单。
当捐款人把钱捐到公益信托内,该笔财产就跟捐款人的财产以及受托银行的资产隔离,受到信托法的保护,具备财产独立性,这点也是基金会架构所无法达到的。
基金会是国内最为熟悉的做好事管道,过去让人诟病的是部分基金会沦为有钱人以为善之名,行逃漏税之实;另外,在低利率的环境下,基金会也面临了许多困境,因为基金会依法仅能运用孳息,目前利率仍不高,光靠孳息行善的范围有限。
公益信托则是国内新兴的行善架构,公益信托是指,以慈善、文化、学术、技艺、宗教、祭祀或其它公共利益为目的,由个人或团体捐赠设立之信托关系。
公益信托最大的特点是可以将捐款用到一毛不剩,不像基金会要受限于不可动用本金,而且成立规模有下限,依不同性质,最少要200万元至3,000万元。
透过信托架构,则是不管多少钱都可以成立公益信托,像是国内第一个公益信托只有10万元,除了中央机关统管性质的公益信托,因为具有全国性,因此成立金额最少要3,000万元之外,其余都没有限制。
而且公益信托不需配置相当营运人力、办公处或设备,建华银行就指出,可以进一步节约经费。
公益信托与基金会的公益功能几乎都相同,建华银行表示,公益信托甚至更便利及透明,可惜社会大众对于公益信托不熟悉,而不少银行信托部也因为公益信托不是「好赚」的业务,而不主动推广,这也是国内公益信托案不多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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